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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1026李建昌於交通部門-台北市行人時段繪法漫無章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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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5條之1,名訂對角線行人穿越道線可設置「時段性」之時向供路人辨識。

李建昌議員近期接獲民眾反映,因交工處其下的廠商眾多,卻無統一繪設格式,時段寫法亂象多。李建昌議員痛批由此首都的小工程就可看破多漫無章法,從字體、格式到時間點標示都不統一,易造成民眾判讀錯亂又無美感!

強力要求交通局及交工處於半年內研議X字型之行穿線上的時段繪設辦法,讓廠商有標準且統一的畫設依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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